技术贸易的方式有哪些?

技术贸易采用的方式主要有许可贸易、特许经营、技术服务和咨询、合作生产以及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许可的设备买卖等。

(一)许可贸易

许可贸易又可称为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所有人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交易行为。

许可贸易是技术贸易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交易方式。许可贸易按其标的内容可分为专利权许可、商标权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形式。

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一种许可方用授权的形式向被许可方转让技术使用权的行为。根据许可方授权程度大小,许可贸易可分为如下五种形式:

(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具有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所以这种许可的技术使用费是最高的。

(2)排他许可,又称独家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技术,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排他许可是仅排除第三方而不排除许可方。

(3)普通许可,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除被许可方被允许使用转让的技术和许可方仍保留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之外,许可方还有权向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

(4)可转让许可,又称分许可,是指被许可方经许可方允许,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将其被许可所获得的技术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地转售给第三方。

(5)交叉许可,是指交易双方或各方以其所拥有的专利权或商标权或专有技术,按各自都同意的条件互惠交换技术的使用权,供对方使用。这种许可多适用于原发明的专利权人与派生发明的专利权人之间。

(二)特许经营

我国商务部对特许经营的定义是: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最早起源于美国,1851年,Singer缝纫机公司为了推广其缝纫机业务,开始授予缝纫机的经销权,在美国各地设置加盟店,撰写了第一份标准的特许经营合同书,被业界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特许经营的起源。

(三)技术服务和咨询

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服务费的活动。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产品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小到对某个设备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

(四)合作生产

合作生产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他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作为一种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合作生产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技术贸易方式,而只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产目的之上的许可贸易和技术服务咨询。这种技术贸易的目的与单纯的技术贸易不同,它是为实现各方的合作生产服务的。

(五)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

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在购买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时,有时也会含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内容。这种设备买卖也属于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但是,单纯的设备买卖,即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的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不是技术贸易。

除上述五种情形外,许可贸易的做法还常出现在补偿贸易中,一方提供的设备中含有专利或专有技术,该方以设备出口和技术许可的综合方式向对方提供技术设备,对方以该项设备生产的产品或其他产品补偿其技术和设备的价款。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6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