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外贸易的科技兴贸战略?

1999年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八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是科教兴国基本国策在外经贸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外经贸领域的重要战略。

一、科技兴贸战略的内涵

科技兴贸战略是以提高我国出口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水平为基本指导思想,以“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面向市场、发挥优势”为发展思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面向国际市场的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等部署,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贸易发展战略。

科技兴贸战略从商品生产和交换角度看,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背景

(一)国际高技术贸易呈加速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世界贸易规模也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新技术进步必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带来世界市场商品结构的变化: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市场相对萎缩;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贸易稳步增长,但竞争更加激烈;技术密集型机电产品,特别是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将成为出口增长最快和发展后劲最足的支柱产品。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该组织主要成员国的知识经济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0%,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已接近30%。就出口而言,OECD所有成员国知识密集型服务的出口已经占到服务总出口的一半左右,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在1992年的工业制成品出口中就已经超过30%,到90年代末,这一比重则进一步提高到将近40%。至于那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知识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商品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根据世界银行《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所公布的资料,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占它们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的比例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如新加坡为71%,马来西亚为67%,爱尔兰为63%,韩国为39%,墨西哥为32%。

(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美国商务部的估计,1995—1998年美国经济增长的35%是由信息技术产业贡献的。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已接近30%,知识经济在发达国家国内生产总值中已占近50%的比重,发达国家依托技术优势占领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市场。

虽然我国外贸出口竞争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较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的比重已从1991年的4%提高到1999年的13%,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相距甚远。为改变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简单、档次低、技术水平落后的状况,同时为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顺应经济科技全球化和知识经济蓬勃兴起的潮流,加快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在1999年初便提出了科技兴贸战略,并把它作为外经贸跨世纪发展的新战略措施。这一举措完全符合外贸出口和经济全球化挑战的实际需要。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历程

从1999年至今,我国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经历了起步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

(一)1999—2001年的起步阶段

1999年,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提出了科技兴贸战略。在这一阶段,科技兴贸战略逐步从部门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重视科技兴贸”;200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把“更好地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科技兴贸战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放到了突出位置。科技兴贸部级联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1999年,最初的联合工作机制只有原外经贸部和科技部两个部门,2000年扩大到信息产业部和原国家经贸委,形成了四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和《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在这一阶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32%,占外贸出口比重从11%提高到17.5%。

(二)2002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形成了科技兴贸十部门联合工作机制。2002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加入,联合工作机制由四部委扩大到了八部门;2003年3月,国务院机构调整后,商务部取代了原外经贸部,国家发改委取代了原国家经贸委;2004年3月和2005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科学院分别加入,形成了科技兴贸十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体系。2002年,最终确定了20个科技兴贸重点城市、25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2004年1月,确定了6个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并完成了第一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认定工作,同时还不断完善了科技兴贸政策体系。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初步形成了科技兴贸政策体系框架。《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各部门、各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在这一阶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高速增长,出口规模占外贸出口比重从17.5%提高到30.2%。

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成效

(一)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

从1999年我国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在我国外贸中始终保持较高比重,对推动我国外贸良性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优化等做出了一定贡献。2007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3 674.7亿美元,同比增长24.8%,占外贸出口总额的30.2%,与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前的1998年相比,出口额增长了11.2倍,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在全国商品对外贸易中的比重由1998年的15.3%提高到30.2%,提高了14.9个百分点。

(二)提高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不断增长的同时,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商品竞争力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占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1.8%,对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我国科技兴贸战略实施以来的良好效果。

(2)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较快。“十五”期间,笔记本电脑、手机、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迅速增长,彩色电视机、打印机、驱动器等大宗产品出口平稳发展,收录机、录像机、电话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出口比重逐年下降。

(3)部分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增加。由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促使我国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提高,贸易竞争力指数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中,计算机和打印机的竞争力提高非常快。

(三)推动了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科技兴贸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的升级换代和竞争力的提高。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利用技改贴息资金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对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另一种是吸引外资来华生产高新技术产品,通过其技术外溢和为其提供配套设备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

(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长三角(包括江苏、浙江和上海)、珠三角(主要是广东)和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和河北)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重要基地,形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群。长三角地区在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和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领域的产品出口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珠三角地区已经成为世界知名的电子信息产品加工组装中心和重要的生产基地;环渤海地区在移动通信、航空航天和集成电路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其科技创新方面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五)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增强

科技兴贸工程是商务部13项重点工程之一,通过建设一批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运用技改贴息和研发资助等政策手段,鼓励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扶持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建设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是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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