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计划时期的中国出口商品战略

我国“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制定的出口商品战略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出口;轻纺产品、工艺品,要充分发挥我国传统技艺精湛、劳动力众多的优势,结合“以进养出”积极扩大出口;机电产品,要大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和化工、医药产品等,凡资源丰富、生产有潜力的,要努力组织出口;农副土特畜产品,要按照计划积极搞好收购和出口。对某些消耗能源太多的产品,要限制出口。

根据上述战略安排,“六五”计划期间,我国优先发展了石油、煤炭等矿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的出口,重点发展了轻纺产品的出口,逐步发展了机电产品及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加工品的出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介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十一五’之前称‘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做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中国除了1949年到1952年底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出了十一个“五年规划”。

通常,每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一般要经过两年多的时间。例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早在2003年就开始启动了。在此期间,经过了课题研究阶段、思路形成阶段、规划纲要起草和专项规划形成阶段、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衔接阶段,直到最后完成并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审议。规划的过程是一个发现并研究问题、集思广益、提出方案、统一认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公开和民主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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