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贸易理论的产生背景

实证数据显示,在生产分工日益细化的背景下,全球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企业的运作效率、生产规模、经营绩效和国际化经营行为有着诸多异质性。因此,需要研究企业个体特征在企业国际化经营和扩张路径选择中的作用。然而,不仅传统贸易理论在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前提下,仅仅通过分析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比较优势来阐释产业间贸易,根本没有涉及国际贸易的行为主体——进出口企业。即便是新新贸易理论,其采用对称性和代表性企业假设,在一体化均衡情况下,同一产业内忽略了不同企业在生产成本、产品定价、产品数量、利润及收益和外贸参与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因而无法解释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学家获得的企业微观数据,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确定哪些企业是国际贸易行为主体”这一本质问题,国际贸易领域的微观实证数据对以往的理论提出挑战。这就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摒弃以往的技术性对称,能够深入国际贸易行为的真正主体,研究企业异质性作用的全新的贸易理论。客观上要求国际贸易理论对此做出科学解释。

早在1995年,伯纳德(Bernard)和詹森( Jensen)就发现与非出口企业相比,出口企业劳动生产率更高、企业规模更大、利润更多。1998年,克莱利德(Cleride)等人利用墨西哥、哥伦比亚、摩洛哥等国的经验数据,验证了企业生产率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伯纳德和瓦格纳(Wagner)在1998年利用德国企业的面板数据,同样发现只有那些生产率较高的企业才能选择出口;2003年伯纳德等人利用扩展的李嘉图模型,再度对美国与46个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较高的生产率和较大的生产规模是影响企业出口决策与出口行为的重要因素。

梅里兹和耶普尔(2004)根据大量事例对1996年美国进出口企业的生产率进行研究,得出“出口企业劳动生产率比非出口企业高出39%”的结论;克拉马日(Kramarz)、科图姆(Kortum)(2004)在研究中发现,法国制造业中仅有17.4%的企业从事出口贸易,而且其出口量仅占生产量的21.6%;詹森、伯纳德、雷丁(Redding)(2007)等人研究发现,2000年美国550万个企业中只有大约4%进行过出口贸易,2002年美国制造业企业中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相比,出口企业的就业率、销售额和人均增加值分别高出非出口企业119%、148%和26%。可见,在某一行业内从事国际化经营的只是少数效率高、竞争力强、规模相对较大、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大多数企业只服务于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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