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岛清认为,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和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都是建立在企业的绝对优势基础之上的,强调厂商内部垄断优势对其直接投资的影响,重视对海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微观经济层面分析,却完全忽略了宏观经济因素,特别是国际分工原则对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
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占统治地位的垄断优势理论,可以比较好地阐释美国贸易替代型的对外直接投资过程。美国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都是美国具有绝对优势的产业部门,与东道国相比,美国企业在技术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这样在国外投资生产,不仅可以抵补由此带来的额外成本,获得超额的经济利润,还可以规避外国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利用到国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来替代该类产品的出口,即开展贸易替代型的对外直接投资。但小岛清认为,美国的这种国际投资生产方式违背了国际分工体系中的比较优势原则,不利于美国的整体国际利益。因为按照国际分工原理,美国应该将这类企业保留在国内,通过不断扩大出口来获得比较利益。如果拥有垄断优势的企业竞相到国外投资设厂,把优势产业转移至国外,不仅培养了大量的竞争对手,而且本国原来的出口优势领域被直接投资替代,必然导致本国的出口锐减,结果是国际收支逆差扩大,失业率上升,产业结构退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