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舒亚·梅罗维茨的媒介情境论:主要观点

20世纪80年代,美国传播学家乔舒亚·梅罗维茨提出了媒介情境论。媒介情境论源于麦克卢汉(包括英尼斯)的部分观点和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的情境决定论。梅罗维茨将两者综合提升后提出:媒介的变化导致社会环境的变化,从而决定人们的行为。由于媒介对社会的巨大影响,它重新组织了社会环境并削弱了物质场所(自然场所)及社会“场所”之间素来密切的联系。梅罗维茨的这一媒介理论主要反映在他于1985年出版的《空间感的失落》一书中,主要内容包括:

1.情境即是信息系统

运用媒介所造成的信息环境如同地点场所一样,都促成一定的信息流通形式。传统的情境决定论在确定情境的界限时关注的是人们表现自己行为时所处的自然(物质)环境(场所),即具体的地点,如卧室、礼堂、公园等。而梅罗维茨认为,由媒介所造成的信息环境同样重要,在确定情境界限时,应把接触信息的机会当作关键因素。如饭店服务员在前台和后台的讲话固然不同,但是如果人们在议论顾客的古怪行为时忘了关上通讯联络系统,而让几位顾客听到这种后台的说笑,那么这种说笑就不再是后台的而是前台的,从而会影响整个事情的情境。  因此,在探讨情境界限中应以人们接触信息的机会为焦点,拓宽情境的概念,信息不但在自然环境中流通,而且也通过媒介流通。

2.不同的行为需要不同的情境

梅罗维茨认为,不同情境的分离使不同行为的分离成为可能,而不同情境的重叠则会引起行为的错乱,因此,真正不同的行为需要真正不同的情境。人们对于每一社会情境都需要一种明确的界限,因为他们需要始终如一地扮演自己的社会角色。在这一点上,梅罗维茨强调用动态的观点分析问题。他认为,情境是动态的和可变的,情境的分离和结合形式是一个可变因素而非个人或社会存在的一个静态方面;制约情境的分离和结合形式的因素,包括个人的生活和社会对媒介的运用。

比如,20世纪60年代后期黑人权利倡导者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在不同的特定物质场所里演讲时,根据听众对象的特点来设计自己的演讲内容和风格,因此他既有忠实的黑人受众群,也有热情的白人听众群。但是,当他需要运用广播电视来讨论黑人权利时,他无法同时针对两种受众群体作完全不同的演讲。于是他在大众传播中采用了适合运动主体黑人需求的办法,结果他的演讲激发了黑人受众的巨大热情,但却激起了白人受众群的乱意和恐惧”  。

所以说,媒介的运用可以混淆区分不同情境的界限;不同情境的区分界限一旦混淆,就会导致新的情境产生;新的情境要求人们采取新的行为,因为行为得适应具体的情境。

3.电子媒介能促成不同情境的整合

首先,电子媒介促成了不同类型的受众群的合并。梅罗维茨认为,电子媒介不仅使在自然、物理环境中的团体传播的不同受众群趋向合并,也使许多世纪以来印刷媒介占统治地位下造成的不同受众群趋向合并。其次,电子媒介促成了原先接受情境、顺序和群体的改变。原先读者阅读印刷品总是随着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增长,先读浅显易懂的,再读深奥复杂的;而看电视不必先看简单的电视节目而后才能看复杂的。原先印刷媒介的受众较为单纯和易于把握,现在电子媒介的受众是混杂的、不易把握的。最后,电子媒介使原来的私人情境并入公共情境。由于电子媒介的传播具体生动且能体现事件进展,公共经历和私人经历的界线有时也变得难以界定,如通过电视人们可以观察到别人的私人行为,这种不同情境的合并与混淆,导致了与此相应而又特点分明的不同社会角色的界线被混淆,如领导与部下、男士与妇女、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角色界线混淆。总之,电子传媒所造成的信息环境变化正在引发人们社会角色形式的变化。

梅罗维茨的媒介情境论把媒介研究引入到社会环境的分析之中,揭示了可以从较广的角度分析研究媒介及其社会影响。同时,他精辟地分析了受众与媒介的社会关系,即受众不能随心所欲地选择媒介,他们的选择受社会环境的制约,而媒介对社会又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另外,情境论动态地分析了情境与行为的关系,强调媒介引起新情境,行为要适应新情境。但是,情境论对媒介的力量过分夸大,几乎将媒介说成是解释社会变化的唯一原因,撇开了社会制度同媒介制度的关系。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5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