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配额(tariff quota)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甚至罚款。例如,在2000年12月16日至2001年12月31日,俄罗斯实行原糖进口配额制。总额为365万吨,第一季度为115万吨,第二季度为150万吨,第三季度为60万吨,第四季度为40万吨,对此征收5%的关税。超过额度部分征收30%的关税,但每公斤关税不低于0.09欧元。
关税配额按征收关税的优惠性质,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1)优惠性关税配额
优惠性关税配额是指对关税配额内进口的商品给予较大幅度的关税减让,甚至免税,而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征收原来的最惠国税率。欧盟在普惠制实施中所采取的关税配额就属此类。
2)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非优惠性关税配额,是对关税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原来正常的进口税,一般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对超过关税配额的部分征收较高的进口附加税或罚款。例如,1974年12月澳大利亚曾规定对除男衬衫、睡衣以外的各种服装,凡是超过配额的部分加征175%的进口附加税。如此高额的进口附加税,实际上起到了禁止超过配额的商品进口的作用。
关税配额与绝对配额的不同之处在于,绝对配额规定一个最高进口额度,超过就不准进口,而关税配额在商品进口超过规定的最高额度后,仍允许进口,只是超过部分被课以较高关税。可见,关税配额是一种将征收关税同进口配额结合在一起的限制进口的措施。两者的共同点是都以配额的形式出现,可以通过提供、扩大或缩小配额向贸易对方施加压力,使之成为贸易歧视的一种手段。例如,1992年12月,欧盟农业部长会议决定,欧盟对拉美国家的“美元香蕉”征收20%的关税,即每吨征收117美元而且年限额为200万吨,如果超过限额还要征收170%的税金。为此,拉美香蕉出口国每年要损失4亿多美元。
进口配额制作为数量限制的一种运用形式,受到了自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旗帜鲜明的反对。总协定曾规定禁止数量限制条款,几乎把它放到与关税减让同等重要的地位,因而不少国家转而采取“灰色区域措施”,如自动出口配额制等。
【案例】 欧盟挥舞特保大棒,中国调高出口关税,纺织品贸易自由时代结束
对中国的很多纺织企业而言,2007年5月18日是寒意料峭的一天,当天,美国宣布对中国四类纺织品设限,规定出口额年增长率不得超过7.5%。因为,美国认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已占美国市场的1/3以上,已造成美国1.7万名工人失去工作岗位。此次美国对中国四类纺织品设限会导致12.6亿美元损失,据此测算,这将导致我国将近10万纺织工人失去工作。
同一天,欧盟宣布对中国两类纺织品实行紧急特保,认为中国的廉价纺织品扰乱了欧盟市场,欧盟将与中方进行“正式磋商”,即要求中方主动采取限制措施,把相关产品出口额限制在过去一年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增加7.5%(羊毛制品为6%),即年增长率不得超过7.5%。这是因为中国纺织品已占欧盟市场的50%,并且已导致10多万人失业,而且还将导致100万人失去工作。
种种消息表明,中国纺织品享受未满半年的纺织品贸易自由时代结束。
在欧美单边设限时,中国迫于压力,财政部新闻办于5月20日发布,从6月1日起,将有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大多数由0.2美元提高到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