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比较优势陷阱”是指一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完全按照比较优势,生产并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则在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经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中,虽然能获得利益,但贸易结构不稳定,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从而落入“比较优势陷阱”。
比较优势陷阱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初级产品比较优势陷阱。它是指实施比较优势战略时,发展中国家完全按照机会成本的大小来确定本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位置,运用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参与国际分工,从而只能获得相对较低的附加值。并且比较优势战略的实施还会强化这种国际分工形式,使发展中国家长期陷入低附加值环节。由于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加上初级产品的国际价格下滑,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甚至贫困化增长现象的出现就不可避免了。
第二种类型是制成品比较优势陷阱。由于初级产品出口的形势恶化,发展中国家开始以制成品来替代初级产品的出口,利用技术进步来促进产业升级。但由于自身基础薄弱,主要通过大量引进、模仿先进技术或接受技术外溢和改进型技术等作为手段来改善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并有可能进入高附加值环节。但是这种改良型的比较优势战略由于过度依赖技术引进,使自主创新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无法发挥后发优势,只能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