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单一(伞型)品牌策略的优点与缺点

完全单一品牌策略,又称伞型品牌策略,指企业与品牌名称合二为一,且生产的所有产品都使用同一品牌。实行该品牌策略较为典型的例子是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PHILTPS)。该公司生产的音响、电视、灯泡、计算机、电动剃须刀,以及电咖啡壶、电果汁机等小家电产品,都被冠以同一品牌——飞利浦。结果“飞利浦”电器畅销全球。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成功的例子。如佳能公司生产的照相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都使用同一品牌——Canon;雅马哈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乐器、音响都以“Yamaha”为品牌名称。使用此品牌策略的还有日本的日立(HITACHI)公司、三菱(MISTVBSHI)公司、东芝(TOSHIBA)公司和日本电气公司(NEC)。

完全单一品牌策略的最大特点是高度统一,优点是:

(1)加深企业和产品印象。许多企业把品牌名作为企业名称,消费者记住该品牌的同时也记住了该企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外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如IBM、Coca-Cola、Apple等,它们既是品牌名称,又是企业名称。国内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如小米、联想、格力等,也采用完全单一品牌策略。

(2)保护企业名称专有权。企业名称专有权指企业对自己名称享有的专有使用及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企业名称专有权具有地域性特点,即企业名称专有权只在其工商注册登记范围内有效,超出此范围不再享有专有权。按国际惯例,企业名称一般由五个要素构成:所在地(注册地名称)、商号(字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承担财产责任的方式、组织形式。采用完全单一品牌策略,可以把企业品牌和商号合二为一,使企业名称受保护的范围扩大到全国。例如,海尔集团的名称由最开始的“青岛电冰箱总厂”更名为“青岛琴岛海尔集团公司”,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又改名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其商标由中文“海尔”、英文“Haier”和“海尔图形”组成,并采用单一品牌策略,“海尔”既是企业名称,又是品牌名称。

完全单一品牌策略的缺点是:

(1)降低品牌的影响力。完全单一品牌策略,通常是成功推出一种产品后,再延伸至其他产品,新产品采用原有品牌名称。然而延伸的新产品也有其独特的品质特征,若新产品与原有品牌的核心价值不符,则势必会影响整个品牌的传播。例如,娃哈哈借用自身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推出新产品,使得娃哈哈品牌的儿童性不断淡化,导致企业把产品线延伸到童装市场时,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

(2)不利于单一品牌的垂直延伸。在使用完全单一品牌策略时,品牌在同一层次的水平延伸一般会成功,但为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进行不同层次的产品延伸时,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例如,派克笔(ParkerPen)为了争夺低档笔市场,推出了低价的大众化钢笔,结果不仅没有成功进入低档市场,而且高档市场的销量也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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