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核心:特许权转让

特许权的转让方是加盟总部,接受方是加盟分店。总部转让的特许权一般包括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等无形资产,如果总部没有这些无形资产,就不会出现特许经营模式。这些无形资产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因此,特许经营的核心实际上是知识产权转让。

目前在我国,还有一部分人对无形资产认识不够,因而擅自使用别人注册的专利、商标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而特许经营是将无形资产通过有形资产转让体现出来的一种方式,它推出的是活生生的样板店,而实践证明这些样板店都有一定的赢利水平,如肯德基、麦当劳,人们很容易看到这一经营模式所带来的效益,于是,也就很容易接受这种形式的无形资产转让。

当然,一些商家也可以模仿经营,但由于得不到公认的商标、商誉和技术的帮助,也得不到总店的支持和特殊的商品供应,其管理水平也有限,因此很难被消费者接受。最终,模仿者还是要从头创品牌,走总店已经走过的路,这样是要冒一定风险的。所以,接受已经成熟的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对那些希望能迅速成功的加盟者来说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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