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优产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的规定,评送国优产品必须具备以下8项条件:
(1)产品的结构、性能先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2)企业按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
(3)产品质量经测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产品已经批量生产,在能源、原材料消耗、“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下同)处理和经济效益方面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5)大中型企业计量定级标准,必须达到二级计量合格,小型企业计量定级标准,必须达到三级计量合格;
(6)企业已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并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7)产品已获得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产品称号;
(8)出口产品应当具有较高的创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