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物价形势变化的主要特点

1997年是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以来,我国经济形势与物价形势变化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出现了多年来政策企求的高增长、低通胀局面。从1997年物价运行的过程看,具有以下明显的特点。

(一)价格指数持续大幅度走低

承接1996年价格指数的运行趋势,1997年价格指数涨幅继续出现大幅度走低的局面。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上升0.8%和2.8%,比上年涨幅分别下降5.3和5.5个百分点,是1994年以来我国价格指数最低的一年。

同时应该承认,这种价格指数大幅度下降的局面并不是计划预期要达到的目标。1996年我国经济“软着陆”的实现,意味着经济运行已经达到了政策要求的目标。对1997年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提出6%和8%的控制目标,应该说是期望1997年物价形势的变化与1996年基本相同,而不是继续大幅度下降。从这个意义上说,1997年物价形势的变化实际上大大超出了政策预期。由此可以得出的推论是,一方面,国家政策希望物价指数出现小幅下降的趋势,但由于以前几年实施的宏观紧缩政策继续发挥作用而未能实现;另一方面,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不仅成为经济形势与物价形势变动的基础,也成为制定政策的基础,市场供求决定了政策变化,而不是相反。

(二)价格指数出现负值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自1997年10月份后,连续三个月出现负值,这是我国经济改革与价格改革以来首次出现的情况。物价指数的正值与负值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正值表明商品物价整体水平的上涨,或者在价格的结构性变化中上涨幅度大于下降幅度;负值则表示商品物价整体水平下降,或者在价格的结构性变动中下降幅度大于上涨幅度。因而负值现象表明我国目前的市场有效需求增长速度继续下滑,大部分行业都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象。

关于负值现象,应该有个正确的认识与评价。根据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中,大量的经济改革措施有待实施的实际情况,经济的稳定发展或者说高增长,低通胀对物价水平的具体要求,不是负值,而是在3%左右。也就是说,是在轻微通货膨胀下的经济稳定增长。因此,1996年底至1997年初,我国物价形势就已经进入了比较正常的状态。物价指数继续下行甚至出现负值,是宏观经济运行与商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客观反映,实际上也表明市场有效需求的增长已经乏力,物价指数已进入偏低区域。当然,这种现象并不表示可以从反面进行推论,即通过人为提价的方法提高价格水平,以防止价格水平偏低造成的负面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继续出现物价指数的负值是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的。因此,应从提高市场有效需求入手,引导经济稳定增长,同时也可阻止物价指数继续出现负值或加大负值幅度。

(三)以往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成为价格回落的领头羊

自从1994年国家实行宏观经济紧缩以来,由于从各个方面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有效控制,使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在较长的时期内已经不是推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1994—1995年的物价上涨主要是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推动的。1996年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涨幅就已经出现大幅度回落,1997年更是出现了绝对价格水平的较大幅度回落。据有关部门统计,1997年价格累计下降幅度最大的分别是粮食、家用电器、机电产品,分别下降7.9%、4.4%和4.5%,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分别为0.48、0.34和0.18个百分点。粮价涨幅大幅度回落是近两年来供求矛盾缓和的结果;家用电器和机电产品价格变化则是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结果,价格水平的下降在较长的时期内将是一种正常现象。主要价格决定因素成为价格回落的领头羊,表明目前的价格下降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价格总水平不可能出现大幅度的回升。

(四)居民居住与服务项目出现较大幅度的价格上涨

在价格水平下降占主导地位的形势下,居民居住与服务项目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价格上涨。据统计,1997年上述两项分别上涨8.3%和16.5%,这样的价格上涨幅度只有在通货膨胀比较严重的1994年与1995年才会看到。这表明,居民居住、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受不同于其他大部分商品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即其价格变动主要不是市场供求变化引起的。显而易见,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住房制度正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服务项目价格主要受政策变动影响有关。虽然在目前还未对物价指数的趋势造成重大的影响,但对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较大,所以也应引起价格管理部门的严重关注。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7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