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期,由于国势强盛、国家开放、文化发达、交通便利等因素,促进了商业的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业性城市出现和城市商业繁荣。
唐朝时期,我国国内出现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商业城市,如扬州、长安、洛阳等。京杭运河的开通,使得运河沿线城市日益成为往来商船的集散地和物资的集散地。史书中有“商贾贸易车马,填塞于市”的描写,可见商业贸易之活跃。唐朝中前期,坊市分界,白天定时开市、闭市。仅长安城就有东市和西市两座市场,市内店铺林立,各有 200 多种行业,四方珍奇聚齐,繁华异常,集中了长安城的主要商业。随着商业买卖、交换的越加频繁,固定的交易场所、固定的交易时间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常商品交易的需要。于是,在政府默许下出现了坊市逐渐放开的形态,出现了长安、洛阳、扬州、成都等商业都市,城市的发展是商业繁荣的重要标志。
(2)柜坊、飞钱的出现,货币的统一加速了商业的发展。
柜坊是专营钱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是我国最早的银行雏形。经营的业务是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收取一定的租金,商人需用时,凭帖(相当于支票)或信物提取。与柜坊同时出现的还有“飞钱”,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汇兑制度,可以避免长途携带钱币的不便和可能出现的危险,对商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唐朝对货币的改革,确定了后代货币的范式,对经济的发展也起了不小的推进作用。
(3)对外贸易繁盛。
唐朝实行开放的外交政策,对外交通极其发达。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并进,与西亚、南亚、东亚、东南亚、欧洲和非洲国家有密切的交往。另外,唐朝时期,鼓励外商到中国境内自由贸易,胡商遍布各大都会。朝廷为规范胡商的经营,专门为胡商立法,在沿海重要港口城市设置市舶司,专门掌管对外贸易。对外贸易随着国力的强大而扩展到更广阔的国家和地区,与世界的联系也更加紧密。
(4)商品产销和流通管理制度逐渐规范化。
专卖制度始于管仲在齐国推行的“官山海”政策,即实行盐铁官营。至西汉时,盐、铁和酒都被列入了国家垄断的专卖范围。到唐朝时,政府专卖变为注重征商。刘晏进行改革,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强制干预变为经济管理,在榷盐工作中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的运营模式,从将商人作为打击对象转变为在一定程度上将商人变成国家推行改革的助手。另外,政府还积极规范商税制度,设置了专门课征商税的机构——商税场,这也表明了国家承认和保护私营商业的倾向,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