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 System)又称一般贸易体系,以国境为标准统计进出口货物。凡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列为总出口。在总出口中既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又包括未经加工的进口货物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 System)又称特殊贸易体系,以关境为标准,以货物经过海关办理结关手续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列入专门进口货物的渠道一般有3种:
(1)为国内消费和使用而直接进入的进口货物;
(2)进入海关保税工厂的进口货物;
(3)为国内消费和使用而从海关保税仓库中提出的货物,以及从自由贸易区进口的货物。
列入专门出口货物的来源一般有3种:
(1)本国生产的产品的出口;
(2)从海关保税工厂出口的货物;
(3)本国化商品出口,即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的出口。
总贸易和专门贸易说的是不同的问题。前者指一国在国际货物流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后者指一国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具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