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形成即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是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
西方经济学家根据不同的标准,提出了不同的跨国公司发展阶段论。
西方学者罗宾逊提出6阶段论,即国内企业阶段、出口企业阶段、国际化经营企业阶段、多国企业阶段、跨国企业阶段和超国界企业阶段。
日本麦金泽公司提出5阶段论,即出口阶段、直接销售阶段、直接生产阶段、当地独立经营阶段和全球一体化阶段。
泊尔穆特提出了4阶段论,即国内指向阶段、当地化阶段、区域指向阶段和世界指向阶段。
安索夫提出了3阶段论,即出口阶段、国外生产阶段和跨国经营阶段。
这里主要根据安索夫的3阶段论阐述跨国公司的发展阶段。
(一)出口阶段
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都是一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手段,但后者比前者的层次更高。就规模较小的或成立不久的公司而言,一般只能通过对外贸易的方式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即处在出口阶段。处在出口阶段的公司,可以通过国内外进出口商或直接收到国外客户订单的方式,出口其生产的产品,如果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乐观,则可能成立一个隶属于本公司的小型出口办事处,或与某一家专门的进出口商建立稳定的业务联系。如果公司对外销售额不断扩大,则原有的小型出口办事处或委托进出口商的形式将难以满足业务扩展的需要,而需要建立自己的国外销售部,进行直接销售(Direct Selling),或在若干国家和地区建立销售分支机构,以处理有关事宜。
随着国外销售机构的建立健全、国际市场调研工作的加强,公司产品出口额不断增加,出口额在总公司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加大,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也不断增强。
(二)国外生产阶段
如前所述,产品出口是一国较低层次的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难以达到占领国外市场的目的。对外贸易要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如进口国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运输费用、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和生产比较成本的变化等。基于此,公司只有在进口国当地生产,才能真正达到占领和拓展市场的目标,亦即公司必须进入国外生产阶段。
西方一些学者认为,一国公司在国外生产阶段通常采用的方式是:许可证、与当地生产者签订长期合同、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一国公司在国外生产阶段一般宜首先采用许可证的方式在东道国进行生产,亦即公司将其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转让给一家当地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从理论上讲,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不需要投资,风险也小。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对出让方利少弊多:当受让方经营不善时,出让方难以收到预期的效益;当出让方看到受让方经营状况良好时,难免又会眼热。这两种状况都会诱使出让方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占领进口国的市场。
对出让方而言,与许可证方式相比,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国外生产产品,就地销售,或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所面临的风险要大得多,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如何,是影响其投资效益的重要因素。然而,一国公司的第一次对外直接投资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其朝着国际化发展的关键性一步。
一国公司在国外生产阶段的后期,同时从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基地打入国际市场,加强对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显得尤为重要。公司的发展迫切需要在本国建立一个能适应新要求的管理指挥中心,亦即进入下一个阶段。
(三)跨国经营阶段
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一国公司进入跨国经营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其在世界范围内计划、组织和控制本公司的国际性生产。在这一阶段,公司是从全球范围来考虑其发展战略的,视野更为广阔,采用更为独特的运行机制。这时,跨国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策略等都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这里所述的跨国公司的发展阶段只是一般性的概括,并非每家公司都要沿着这一轨迹来发展。某些公司可能发展较慢,较长时间停留在某一阶段;而另一些公司则可能发展得较为快些,其国际化过程也可能超越某一阶段,跳跃式地成长壮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