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的基本观点

20世纪90年代初,部分西方学者从投资国与东道国环境、跨国公司内部与外部因素对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影响等方面出发,全方位、综合性研究探讨对外直接投资问题,克服了以往理论研究的片面性,提出了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和现实解释力的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The Theory of Investment Inducing Factor)。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的理论要点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认为,任何类型的对外直接投资都是在投资直接诱发要素和间接诱发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

直接诱发要素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直接和主要诱因,是引发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生产要素,具体包括技术、资本、劳动力、管理、信息等。直接诱发要素既可能存在于投资国,也可能存在于东道国。如果投资国拥有某种直接诱发要素的优势,如先进技术,可以诱发其对外直接投资,把技术要素转移至东道国;反之,如果投资国没有直接诱发要素的优势,而东道国却有这种要素优势,投资国则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到东道国投资来获取和利用这种要素。例如,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到技术发达的国家投资,在东道国建立研发机构。可见,东道国的直接诱发要素同样也能诱发和刺激投资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间接诱发要素是指除了直接诱发要素之外的其他非要素因素,包括投资国、东道国或全球性的政策、环境方面的要素。这些要素也能诱发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并在当代国际直接投资中发挥重要作用。间接诱发要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投资国政府制定的鼓励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法规,与东道国签署的合作协议等。二是东道国良好的投资环境,例如完善的交通、通信、电力设施,丰富的原材料供给,廉价的劳动力,广阔的市场前景等;还包括东道国稳定的政治局势、成熟的法制环境、吸引外资政策措施、较少的市场准入限制与外汇管制、资金融通便利等投资软环境。三是全球性的经济区域化、集体化发展趋势,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科技革命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深化与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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