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化理论的主要内容

1.内部化理论的逻辑关系

内部化理论仍然以市场不完全性作为分析的前提条件,但与垄断优势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垄断优势理论认为,垄断造成的市场不完全可以导致企业获得垄断优势,垄断优势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而内部化理论则把市场不完全性归结于市场机制本身的内在缺陷,自由市场在中间产品交易时客观存在的某些交易障碍导致市场失灵、交易成本上升,企业不能有效地通过外部市场的交易协调其生产经营,获得预期经济利益。内部化理论正是从中间产品特别是知识产品的特性与市场机制的矛盾来论证内部化的必要性,其目的就是把高交易成本的外部市场交易活动内部化,克服市场交易障碍,降低交易成本,消除外部市场的不完全,以便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内部化理论的逻辑关系是: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中间产品通过外部市场交易存在障碍时,企业将产生内部化动机,以替代外部市场交易;当企业内部化行为超越国界时,就产生了跨国公司的跨国经营。

2.市场内部化动机与中间产品特征

巴克莱和卡森认为,市场不完全性不是由寡头垄断、规模经济、政府干预等原因导致的,而是由市场失灵引起交易成本上升。内部化理论特别强调中间产品的市场不完全性。在中间产品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跨国公司为了避免交易成本过高,谋求整体利益最大化,往往把中间产品特别是知识产品在企业内部转移,以企业内部市场交易代替外部市场交易。中间产品是指在企业的投入—产出转换系统中,作为中间投入的产品。

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上游部门提供的零部件、半成品等,更主要的是指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诀窍、品牌、商标、商誉、管理技能、市场信息等所谓的知识产品。这些知识产品及其交易具有如下特点。

(1)知识产品的形成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跨国公司在研究开发知识产品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新产品、新工艺从研制、应用、量产到获得经济效益,往往耗时较长,可能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知识性产品研发不仅投入多,而且风险大,企业付出巨资并不一定能保证获得预期的专利或技术,即使研制的新产品问世,市场是否认可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跨国公司在知识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不确定性。

(2)知识产品可以为所有者带来某种垄断优势。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品生产出在市场上具有独占性的新产品,这类产品可能性能优越或价格低廉,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如果将其拥有的知识产品在外部市场上转让给其他厂商,结果就是培育了竞争对手,削弱了自身的垄断优势和竞争能力。因此,跨国公司一般把知识产品在企业内部转让,有效控制知识产品外溢,避免新技术等被别的企业利用,这样可以长期保持对知识产品的独家垄断,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3)知识产品定价困难。在知识产品市场上存在着“信息悖论”,即只有当知识产品需求者了解某一知识的信息价值以后,需求者才会愿意且决定购买,然而,一旦知识产品供给者公开了知识产品的某些秘密后,知识产品需求者就没有必要再花较高价格购买了。

跨国公司基于保密的需要,在知识产品转让时不可能把所有的技术细节特别是关键技术都提供给买方,这就使买方很难对知识产品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对知识产品合理定价。加之知识产品的经济效益只有在全部投产到市场销售之后,其效益才能最终确定,所以在知识产品交易时,买卖双方就某项知识产品的经济效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难以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此外,由于知识产品具有唯一性,缺乏可比性,供给一方从稀缺性、唯一性角度讨要高价,需求一方从不确定性、风险性角度压低价格,使买卖双方给出的价格差异太大,难以成交。这些因素使知识产品无法通过外部市场按供求规律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这必然导致跨国公司采用内部化的方式交易知识产品。

3.市场内部化的实现条件

跨国公司市场内部化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市场内部化在节约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会增加企业的内部化成本。公司是否内部化以及内部化动机的大小取决于内部化成本、内部化收益及外部交易成本的比较。只有当企业的内部化收益大于内部化成本时,市场内部化才是可行的;只有当企业的内部化成本小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时,外部市场的内部化才是有利的。

(1)内部化的收益。市场内部化的收益主要来自消除外部市场不完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消除中间产品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收益。中间产品尤其是专利、技术、信息等知识产品,存在非竞争性使用、信息不对称、零边际成本等“公共产品”的性质,难以通过外部市场按供给需求关系确定交易价格。跨国公司通过市场的内部化,使中间产品的买卖在所有权上合二为一,买卖双方统一于一个跨国公司内部,企业内部的命令—服从关系取代了外部市场的买卖合同关系,消除了外部市场上买卖双方不确定性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保证中间产品的供给长期稳定。市场内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缓和了出口贸易的不稳定性,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其次,协调相互依赖的跨国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外部市场交易是通过交易合约把买卖双方联系起来的,而合约的签署与履行之间存有时滞,跨国公司缺乏合适的价格信号引导并协调其短期生产经营活动和长期投资计划,时滞给交易双方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跨国公司通过建立内部市场,可以将相互依赖的各个业务环节置于母公司统一的控制与调度之下,合理安排原材料和中间产品采购、生产进度、库存与销售,协调采购、生产、营销不同阶段的中长期供需关系,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再次,差别定价机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跨国公司通过内部一体化战略,建立内部化市场,对内部市场上流转的中间产品特别是知识产品运用差别化定价手段,促使中间产品市场高效运转,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进而实现公司总体利润大幅增加的目标。

最后,利用转移价格规避政府行政干预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买卖中间产品时所执行的价格。这种价格可以偏离中间产品的成本,不受市场供求波动的影响,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服务,从而成为跨国公司进行税务筹划来合理避税、转移调度资金、规避外汇管制等最重要的手段,是谋求跨国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有效工具。

(2)内部化的成本。内部化成本是指企业为克服外部市场交易障碍而必须额外增加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内部管理成本的增加。跨国公司在把原来通过外部市场交易进行的业务活动纳入企业内部以后,组织规模必然扩大,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必然增多,需要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管理层级,建立一整套监督管理机制,才能对遍布世界的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这些无疑会增加跨国公司的管理成本。另外,跨国公司内部化的重要目的是要保持对知识产品的长期独占权,为了避免技术外泄,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要建立独立的通信系统;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个机构之间距离遥远,联络频繁,必然会增加跨国公司的通信成本,这也是内部管理成本的一部分。

其次,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的成本。跨国公司实行市场内部化以后,将原来一个完整的大市场人为地分割成了若干个独立的小市场(即企业内部市场)。这些独立、封闭的小市场迫使跨国公司有可能以小于最优经济规模的水平从事投资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管是从全社会角度看还是从跨国公司本身角度看,都会造成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损失。

最后,国家风险成本。国家风险成本也称政治风险成本。跨国公司实行内部化后,在东道国的投资、生产、营销活动会形成对当地市场一定程度的垄断与控制,这显然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不利,可能引起东道国政府的人为干预。东道国政府会采取歧视性政策,在市场准入门槛、外资控股比例、税收与融资方面进行限制,甚至实施国有化手段等。跨国公司母国与东道国之间政治关系越不稳定,歧视性成本就越高。

(3)外部交易成本。外部交易成本是指通过外部公开市场进行各项交易的成本,包括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监督交易成本、违约成本及其他交易成本。搜寻成本,即商品信息、交易市场及交易对象的寻找成本;信息成本,即取得交易对象信息及与交易对象进行信息交换的成本;议价成本,即针对契约、价格、数量、品质等与交易对象进行讨价还价,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决策成本,即进行相关决策与签署契约所支付的成本;监督交易成本,即监督交易对象是否履行交易合同、规避支付风险的成本;违约成本,即交易一方或双方在违约时解决争议所需付出的事后成本;其他交易成本,如跨国经营时还要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成本及缴纳各种税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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