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主体的分类:贸易主体的特征

贸易主体的分类

所谓贸易主体,一般是指参加贸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商品要实现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转移,需要有贸易关系的人格化代表来推动,对商品起监护和推动作用的人格化代表就是贸易主体。

贸易主体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在贸易活动中的作用可分为生产者、消费者和商品经营者

其中商品经营者在贸易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是基本主体。生产者是商品的供给者,是商品的第一个出售者,为贸易关系的建立提供物质基础。生产者参加贸易活动的目的在于出售商品,以补偿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和赚取利润,自然是贸易主体。

消费者主要有生产消费者和生活消费者,他们作为商品的需求者和货币提供者,与生产者对立,处于贸易活动的终点,最终完成货币和商品的移位过程。生产消费者为从事再生产而购买产品,其购买行为受市场经济规律支配,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服务,是贸易主体;生活消费者即消费者个人,用自己掌握的收入到市场上购买产品或劳务,满足自己的需求与欲望,在市场上购买什么,购买多少,如何购买,都由个人决定。同时,在与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贸易时,消费者个人通过对产品或劳务的选择和价格判断进行购买和消费,希望获得最大效用,并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生产或经营。因此,消费者个人也是贸易主体。

商品经营者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的组织与个人,从贸易运行过程来看,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多数需要通过商品经营者的媒介,商品经营者从生产者那里购进商品,然后又将商品出售给消费者,这种为卖而买的行为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社会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贸易效率大大提高。因此,商品经营者是整个贸易活动的支撑力量,是重要的贸易主体。

2.按法律地位可分为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如个体工商业者等。自然人具有独立的地位、独立的利益和独立的财产,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与企业法人一样,都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相互间地位平等。通常自然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人或家庭为本位进行,必要时可雇工和带学徒,可采用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就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由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组成的,实施购销行为的生产企业与贸易企业。企业法人是经济贸易活动发生的主体和经济利益关系的承担者,是社会发展的经济细胞,它把劳动力、生产资料、资本、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要投入到生产和贸易领域,带动贸易运行客体要素的流动,从而推动贸易的运行。

3.按其组织结构可分为消费者(个人)、企业和政府

消费者是最终商品的购买者,在交易过程中居主导地位,消费者需求是社会的主导需求、原始需求,决定了企业的派生需求。

企业有较稳定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决策系统,既是商品提供者也是商品需求者,在交易活动中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拓展能力。企业作为交易主体,是最经常最大量的商品需求者和供给者。

政府作为贸易活动的管理者,需要对贸易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同时以消费者的身份采购商品和劳务,是重要的贸易主体。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影响市场发展的深度及方向。

4.按其性质可分为公有制贸易业、非公有制贸易业、混合所有制贸易业

公有制贸易业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贸易企业,非公有制贸易业主要包括个体、私营贸易企业以及外商独资贸易企业。混合所有制贸易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中资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贸易联合。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5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