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销中的批发与零售形式
汽车营销中的批发与零售形式大致有以下3种。
① 批发为主,兼营零售。如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及其各地的汽车贸易分公司,中国汽车销售总公司及其各地的分公司以及大型汽车集团的销售公司。上述这些单位基本上以批发业务为主,也兼营零售业务。
② 批零兼营。即批发交易与零售并举。如生产资料公司、农机总公司、原中央各部委领导的销售公司等。它们批发交易的汽车数量不少,零售交易也很活跃,销售额也很可观。
③ 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这样的公司有汽车配件公司,兼营汽车;还有大城市专门设立的大型零售市场,如北京的亚运村汽车市场。这些单位主要从事零售交易,也进行批发。北京市自1998年以来,已形成三大汽车交易市场的鼎足之势:东北部有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西南部有北方汽车交易市场;西北部有中联汽车交易市场。
批发交易与零售交易,一般使用一手交款一手提货的办法,但有的批发交易付定金,货到后付款。对于平销车和滞销车,有时实行售后付款或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