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营销的价格策略
药店医药产品的价格通常对交易结果有重要影响,同时又是药店营销组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店在定价时不仅需要考虑经营成本,还需要考虑顾客对医药产品价格的承受能力。由于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实行的是双轨制,即部分药品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指导定价,余下的则实行市场定价。对于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药店只能在政府最高限价下进行销售,这类药品价格已经比较低,利润空间非常有限,药店运用价格策略的余地非常有限。而市场定价药品,药店可以根据需要,自主确定药品的价格,价格策略运用的空间和灵活性较好。药店进行定价时,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反不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虽然药品价格管制十分严格,但我国药品价格普遍虚高,因此,药店运用价格策略进行营销,其空间和余地还是比较大。通常情况下,药店可以根据目标顾客、药品种类等的不同采用折扣与折让价格策略、差异定价策略、心理定价策略、促销定价策略等价格策略进行营销。具体价格策略已在“第九章医药产品价格策略”中详细介绍,这里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