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保护的内涵与必要性
(一)品牌保护的内涵
品牌保护就是对品牌的所有人、合法使用人的资格采取保护措施,以防范来自各方面的侵害和侵权行为。品牌保护的实质是对品牌包含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即对品牌的商标、专利、商业机密、域名等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维护品牌,就必须追加品牌成本、实施品牌推广战略。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力以及发展潜力是决定品牌价值的标准。
(二)品牌保护的必要性
品牌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的价值来之不易。但是,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需要企业不断地对品牌进行维护。
1.缺乏品牌保护的不良现象
(1)在当今经济生活中,造假和仿冒现象在全世界迅速蔓延。假冒现象被一些经济学家喻为“黑色经济”。这夜幕般的黑色,笼罩的已不仅是某个国家或者某个区域,而是整个产品世界。像国际贩毒网一样,假冒商品已在世界某些地方形成了生产、运输、走私、批发、销售的严密网络,有人估计,假冒商品的贸易额约占世界贸易额的百分之二,甚至更多。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制药厂因假药而蒙受的损失达几十亿美元,在非洲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因服用假药而死亡,假冒伪劣产品使广大消费者蒙受了经济上、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多重伤害;在法国,假冒商品导致各大名牌公司每年损失50亿法郎,约有2万人失去就业机会;在东南亚和中东出售的汽车零配件中,近一半是假货;在假冒汽车零件的冲击下,美国汽车工业每年损失30亿美元。假冒商品是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
(2)假冒商品近年来日益泛滥,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恶疾。假冒商品品种多、数量大,从生活日用品到生产资料,从一般商品到高档耐用消费品,从普通商品到高科技产品,从内销商品到外贸出口商品,假冒商品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有。其中,制作容易、利润丰厚、销售快捷的假冒名烟、名酒和药品的问题最为严重,而且假冒商品有向大商品和高科技产品方向发展的趋势。
(3)恶意抢注已成为目前国际商战中的一种新趋势。“商标恶意抢注已成为目前世界市场上商战中的一种新趋势,值得国内企业高度警惕”,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家张平说,“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2.缺乏品牌保护的严重后果
据估计,假冒商品的销售额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2%,甚至更多。假冒伪劣商品使广大消费者蒙受了经济上、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多重伤害。
恶意抢注是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一大阻碍,恶意抢注成为一些国外企业对我国企业实行反倾销的一种手段。
可见,品牌保护是品牌运行的一个关键环节,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