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传播信息的三种展示秩序

常用的有三种展示秩序:

图11-5 营销传播信息的三种展示秩序

①如果将想说的或结论放在前面,然后提供说明论据或理由,就是渐降式的结构(如图11-5 A所示)。一般来讲,如果受众不会持异议态度或需要在较短时间知道传播内容的,宜采用这种形式进行表达。

②如果将结论或强调的观点放在最后,前面先说明理由和论据,就是渐升式(如图11-5 B所示)。如果受众已经有了一些对本传播者的产品不好的看法,或者受众对一些新的结论在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时难以接受甚至会出现抵触情绪时,宜采用这种结构形式。

③如果结论和强调的观点穿插地放在整个信息传播过程中,每次给出一个结论和强调观点,就是平行式(如图11-5 C所示)。如果需要给出的结论是多个,且受众又能在传播过程中处于高度注意状态,且需要详尽信息时,可采用这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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