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事件营销:2003年思科的起诉给华为做了免费广告

事件营销是指企业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名人效应、新闻价值以及社会影响的人物或事件,吸引媒体、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以求提升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目的的手段和方式。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已经认识到事件营销的重要性,而通过这一营销方式有效地提升了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也不乏其例。

华为与思科的经营诉讼。2003年1月23日,思科正式起诉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华为美国分公司,要求其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在一个世界排名500强且来势汹汹的强大对手面前,华为没有退却,而是勇敢地接受挑战,积极调动法律、政府、媒体、客户、合作伙伴等各项资源来参与这场持久战。

这场诉讼的结果是,2004年7月28日,思科与华为达成和解,法院终止思科对华为的诉讼,专利争议全部解决。有趣的是,尽管官司以和解而告终,但连思科都不得不承认,在这场为期一年半的诉讼之中,华为获得了比思科更多的商业利益和市场机会。

市场研究机构的分析师们认为,这场诉讼表明华为是一个真正的市场参与者,“当潜在客户听说华为是思科的低价竞争对手时,很可能会考虑与华为合作以节省开支”。而华为公司相关人员则认为,思科并没有通过这场官司达到在市场上阻击华为的目的,“恰恰相反,官司给华为产品在全球做了一次免费广告”。

作为一种强大的营销推广方式,事件营销依托的基础是“事件”,而“事件”本身就具备先天的吸引眼球的特性,这对营销推广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要素。

不过,吸引眼球只是一个方面,从经营的角度来看,比起长期的广告投入,事件营销所具有的一大优势就是经济实惠、节约成本的特征。尽管华为在长达一年的诉讼中付出的代价不菲,但比起在媒体直接投放广告仍是物有所值,因为事件本身更能吸引行业乃至公众的关注。

成功的事件营销尽管能够迅速、显著地提升企业知名度,但是一着不慎将满盘皆输。因此,企业在切入事件时必须慎重树立自身形象,对于重大的事件更须与咨询公司、公关公司配合操作,例如,华为在被思科起诉之后所作的第一个决定就是更换国际知名的公关公司来协助处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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