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成本加成定价法

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企业最常用的一种定价方法。所谓加成,是指企业的预期利润。在采用该方法时,企业以全部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的利润,作为商品的价格。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固定成本,然后按照预期产量把固定成本分摊到单位产品上去,求出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

第二步,计算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

第三步,计算单位产品的总成本,再加上按预期目标利润率(通常为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额,即得出价格。

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成本利润率=单位成本×(1+成本利润率)

【例7-1】 假定某企业生产某产品的平均变动成本为每件20元,预期产量为5万件,总固定成本为25万元。如果企业的目标利润率为30%,那么价格应定为多少呢?

解 平均变动成本=20元

平均固定成本=25万÷5万=5元

单位产品的总成本=20+5=25元

预期目标利润率为30%,所以,商品定价=25×(1+30%)=32.5元。

成本加成定价法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因为这种方法所需的数据比较少,简单易用。但是,这里的成本是企业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成本或行业成本,因此,这种价格难免会与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偏离。最好根据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对这种价格进行调整。定出价格为32.5元之后,如果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竞争价格低于32.5元,或者若按照32.5元定价,销售量估计达不到5万件,这时就要考虑降低利润率以降低价格。

小案例

通用汽车的成本加成定价法 

成本加成定价法被美国通用汽车所长期采用。几十年来,通用汽车公司的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以获得总投入资本的大约15%的利润(税后)为预定目标的。公司的管理者假定某年他们能够销售足够的汽车来发挥其生产能力的80%,并在此假定的基础上估算每辆汽车的成本。然后在成本上加上15%的利润成数以实现所欲获得的回报,最后所得到的价格就是所谓的“标准价格”。通用汽车公司的标准价格政策委员会把这个标准价格作为第一个近似值,并且根据竞争环境、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其他因素进行调整。因为这些调整往往都是很小的,所以实际价格与标准价格相差并不大。

其他美国汽车制造商(如福特和克莱斯勒)每年为各种型号的汽车制定价格时也采取了相同的程序。尽管年底时为售罄存货会给销售商以标准折扣,但这些价格一旦宣布,一般在一年内不变。它们的具体做法如下:为计算即将面世的新款车型的价格,每家公司都会关注自己的生产成本和型号改变后的成本变化,以及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他们也会密切关注对手的成本并预期可能的改变情况;然后,每个公司会确定一个与竞争对手相比略微偏低的价格,因为价格对汽车的销售来说具有巨大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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