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博弈论的共同知识

共同知识是与信息有关的一个重要概念。如学生听过某个老师的课,学生认识老师,但老师不一定就记住该学生,路上碰在一块了,学生应不应该向老师问好呢?也许学生会以为老师不认识他,打招呼会把老师弄得莫名其妙,这其中就涉及共同知识的问题。共同知识指“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即如果每个参与人都知道某个事实,每个参与人都知道每个参与人都知道它,如此等等,从而形如“(每个参与人都知道) 每个参与人都知道它”的语句对 =0,1,2,…都是正确的,那我们就称这个事实为参与人中间的共同知识,这是一个“由己及人,由人及己”的无限推理过程。一件事一旦在某个群体中成为共同知识,则从任何一个个体出发,他对这件事的理解等都已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不再有任何层面的不确定性(奥曼,1976)。

私人信息(private information)指任何一个参与人拥有但不是该博弈中所有参与人的共同知识的信息。由于存在私人信息,便有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共同知识则要求:A和B都知道1+1=2;A知道B知道1+1=2,B知道A知道1+1=2;A知道B知道A知道1+1=2, B知道A知道B知道1+1=2 ……

共同知识和常识是有一定区别的:常识是所有人知道,共同知识是“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如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中,虽然所有人都知道皇帝没有穿衣服,但是骗子说皇帝穿了新衣服,大家不知道其他人是否知道皇帝没有穿衣服,因而“皇帝没有穿衣服”只是常识而不是共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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